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任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穿越涡河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为《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规划》重要内容,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升亳州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项目于亳州市谯城区古井大道涡河大桥下游430m处穿越涡河,穿越处相应河道桩号为18+344。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占用岸线控制利用区。项目采用两根DN900PE管,设计压力为1.0MPa,河道管理范围内管道长252m。
项目两根管道采用定向钻平行穿越涡河,管道净间距4m,定向钻水平段长266m,管道与河道夹角85.5°;定向钻出、入土点均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入土点距涡河现状(规划)右堤背水侧堤脚143m(133m),入土角8°,出土点距涡河现状(规划)左堤背水侧堤脚146m(140m),出土角8°。管道穿越河底段管顶高程19.61m(1985国家高程,下同),河底最小埋深9.0m,管道穿左、右岸堤防处管顶距堤顶距离均为19.9m。
定向钻施工前,采用D500水泥粉喷桩对堤基进行预加固,垂直堤防方向设6排粉喷桩,分别位于2根管道轴线及轴线m处;长度范围为堤防迎水侧堤脚至堤背水侧堤脚,右岸共设28列,左岸共设22列;深度范围为现状地面至管底以下0.5m(高程18.21m)。
定向钻施工前,采用高压旋喷截渗墙对两根管道之间穿堤中心线上、下游各25m范围内堤防进行防渗处理。截渗墙布置在堤顶,距迎水侧堤肩1m,底高程为8.00m/6.00m(右岸/左岸)。高压旋喷成墙厚度不小于0.39m。
定向钻施工后,对管道影响区域内堤防进行压密注浆,垂直堤防方向设7排压密灌浆线路,分别位于两根管道之间穿堤中心线m处,注浆水平范围为堤防迎水侧堤脚至背水侧堤脚,右岸长42.0m,左岸长32.0m;注浆深度范围为现状地面至管底以下2.0m(高程16.71m)。2.
定向钻出、入土端管道斜直段与水平段及连接处设置C30混凝土镇墩、C30钢筋混凝土截渗环。镇墩尺寸为4m×4m×3m(长×宽×高),入土点设6道截渗环,出土点设12道截渗环,截渗环尺寸为4m×3m×0.5m(宽×高×厚);出、入土点基坑采用10%水泥土回填至地面。3.
管道穿堤中心线处左、右岸各设1个断面进行堤防安全监测,每个断面设4个位移沉降监测点,分别位于迎、背水侧堤肩及堤脚;每个断面设2个测斜管和2个渗压计,分别位于迎、背水侧堤坡。项目施工期间每2天监测1次,完工后一年内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三、你公司应在管道穿越沿线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商
亳州市水利局确定安全保护范围,设置相应标志。四、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项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公司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必要的管理、防护、保障和补救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防洪工程安全的影响,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应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并抄
亳州市水利局。施工办公区、生活区不得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设备及人员汛期应服从河道防洪管理要求;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你公司应优化施工工艺,防止塌孔、裂缝或冒浆等危及水利工程安全。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
亳州市水利局备案(审核),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管由亳州市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努力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实施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委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亳州市水利局主持。项目主体竣(完)工后,你公司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任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亳州市水利局备案。六、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或管理及
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堤防的安全监测,出现不正常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处理解决措施。七、项目建
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管理要求
项目主体工程、消除和减轻影响处理解决措施等建设性质、规模、位置等发生较大变动,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其余一般变更由亳州市水利局组织审核,抄我委备案。十一、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
,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